暑假期间到期图书处理规则
发布时间:2006-08-22 | 发布人: | 点击量:1874
1、暑假时间计入图书借期内。
2、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,读者可于下一学期开学后10天内前来还书,不计逾期使用费,10天后开始计算逾期使用费。学期放假之前到期的图书,仍按正常借期处理(假期累计),读者务必及时归还。与平时超期一样,假期到期的图书不可续借,且在该书归还之后,方可继续借书。
特此通知。
图 书 馆
2006年08月22日
2、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,读者可于下一学期开学后10天内前来还书,不计逾期使用费,10天后开始计算逾期使用费。学期放假之前到期的图书,仍按正常借期处理(假期累计),读者务必及时归还。与平时超期一样,假期到期的图书不可续借,且在该书归还之后,方可继续借书。
特此通知。
图 书 馆
2006年08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