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寒假期间到期图书处理和毕业班实习延期的规定
发布时间:2006-01-12 | 发布人: | 点击量:1575 寒假期间到期图书的处理规则:
(1)假期时间计入借期内。
(2)寒假期间到期的图书,读者可于下一学期开学后15天内前来还书,不计逾期使用费,15天后开始计算逾期使用费。学期放假之前到期的图书,仍按正常借期处理(假期累计),读者务必及时归还。与平时超期一样,假期到期的图书不可续借,且在该书归还之后,方可继续借书。
毕业班学生实习期间图书延期的规定:
因考虑到赴外地实习的毕业班学生,实习期间无法来我馆借还书,在实习开始前所借且在实习开始之日尚未到期的图书,其借阅期限可延长至实习期结束后5天。该项技术工作在实习开始之日由图书馆一次性统一处理。请各二级学院在学生实习期开始前一学期末通知图书馆办公室。实习延期仅对实习开始前所借的未到期的图书有效。实习开始前已到期的图书和实习期间所借的图书,均按正常借期处理。
请各毕业班班长将有关证明材料交至下沙图书馆五楼技术部办公室,证明材料须具备以下几项:
(1)实习起止日期。
(2)全班学生学号、姓名。
(3)盖有二级学院公章。
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全,责任自负。
特此通知。
图 书 馆
2007年1月9日